上海食品經營新規實施 拍黃瓜可設專區,零食店可現場制售面包咖啡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正式實施《上海市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進行了優化調整,推出了一系列簡化流程、降低門檻、激發市場活力的新舉措。其中,關于拍黃瓜等簡單制售行為的專區管理,以及零食店等可現場制售面包、咖啡等食品的規定,尤為引人關注,被視為對小型餐飲和新興業態的精準“松綁”與規范引導。
此次新規的核心亮點在于對食品經營項目的分類管理更加精細化、合理化。過去,像“拍黃瓜”這樣的簡單涼菜制售,因其被歸類于冷食類食品制售,往往需要滿足較高的場地和設備要求,例如設置獨立的專間、配備紫外線消毒燈、二次更衣室等,導致許多小微餐飲經營者,尤其是小吃店、快餐店,因成本過高而無法合規提供此類菜品,既限制了經營者的服務范圍,也影響了消費者的選擇。
新《辦法》對此做出了重要調整。對于風險較低、工藝簡單的冷食類食品制售,如僅制作“拍黃瓜”、“鹽水毛豆”、“涼拌木耳”等,允許經營者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通過設置“專用操作區”來代替原先強制要求的“專間”。專用操作區只需在物理空間上進行相對隔離,具備專用的工具和容器,并加強操作人員的衛生管理即可。這一改變顯著降低了小微餐飲的合規成本和空間要求,使更多小店能夠合法、安全地提供多樣化的菜品,更好地滿足市場需求。
另一項重要突破是針對零食店、面包店、咖啡店等業態的現場制售管理。根據新規,取得相應經營資質的食品銷售者(如零食店),如果經營條件符合要求,可以在店內現場加工制作面包、糕點、咖啡、飲品等即食食品,并進行銷售。這打破了以往銷售與制售涇渭分明的管理模式,為零售業態的多元化經營和創新提供了政策空間。例如,一家休閑零食店可以在售賣包裝零食的現場制作新鮮的三明治或現磨咖啡,提升消費體驗和門店競爭力。此舉有利于促進傳統零售向“零售+體驗”的新模式轉型,催生更多復合型消費場景。
《辦法》還進一步優化了許可備案流程。例如,對小餐飲店實施告知承諾制,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交材料并承諾符合要求后,可當場取得許可證,大幅縮短了開業時間。對僅從事預包裝食品銷售的經營者,則全面實施備案管理,無需再申請許可,進一步減輕了市場主體負擔。
專家指出,上海此次食品經營新規的出臺,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在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具體體現。它沒有簡單地“一放了之”,而是基于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的科學理念,實現了“該嚴的嚴、該放的放”。對于高風險環節保持嚴格監管,對于低風險、大眾化的日常經營行為則給予更多便利,體現了監管的精準化和人性化。這不僅能有效激發市場主體,特別是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活力,促進消費市場繁榮,也通過清晰的規則引導,督促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最終實現保障食品安全與促進產業發展的雙贏。
可以預見,隨著新規的落地,上海的街頭巷尾將涌現出更多靈活多樣、富有特色的小型餐飲和零售店鋪,城市的煙火氣和商業活力將得到進一步增強,消費者也將享受到更豐富、更便捷的餐飲消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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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5-15 18:41:00